伊拉克民主的问题:教派政治、族群政治、永久性少数
伊拉克民主的问题:教派政治、族群政治、永久性少数
一月份的伊拉克大选实际很值得人们注意——不光是关于伊拉克一国重建的问题,还有就是整个民主制度的问题——在一个国家内要实现稳定的民主制度,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包括政治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以及文化条件。
目前,美国希望在伊拉克建立一个民主社会。就像在二战后,对西德和日本推行民主一样,这两个案例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观察家因此说,以武力形式对外推行民主,也是可行的,有历史上的案例,有实践上的经验。所以说,一国的民主可以来自外部的强加(imposed from outside)。这中经验也被用来论证在伊拉克实现民主的可能性。
当时就有人批评说,民主需要各种各样的理想条件,包括公民教育/民主意识、经济发展水平,一个稳定的联合的政治共同体(polity),诸如此类。德国(以下的德国指战后的西德)和日本的情况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虽然过去都是保守主义的威权国家,也都有一套议会传统,特别是德国;文化大体上是世俗的,没有那种要求全面干预政治和公共生活的宗教;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两个国家是同质的(homogeneous)民族国家,换言之,国家内只有一个民族,一种主导性的文化,都有很强的民族主义传统,两国的公民都以民族、历史、血缘、传统等因素,认同自己所属的国家/政治共同体。用简单的话说,两国的人齐心一致,相对上更能团结一致向前看,凝聚力比较好。
我们说要搞民主,不但公民们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等心理和文化意识上、认同民主决策这种程序,还需要认为民主能带来结果(deliever),不能光是一个没用的幌子。
伊拉克的问题是,国家被宗教教派和民族造成很严重的“分裂”(division)。有库德人,有什叶派,有逊尼派,这三个社群的人在自己国内的时候,认同的首先是自己的分别的社群,而且互相有很大的历史矛盾。这三个社群人口上又是不平均的,而且各自有相当的比例:什叶派的人口战全国人口接近六成,逊尼派和和库德人各占二成左右,另外还有几个百分比的其他少数民族和社群(如亚述人、基督徒)。库德人和这里说的什叶人和逊尼人的关系是民族关系;什叶人和逊尼人的关系是宗教教派关系。过去,伊拉克由萨达姆统治,他是逊尼派,等于说是少数派,由这个少数派统治着伊拉克。他建立的整个政治精英体系都是逊尼派为主导的,什叶人和库德人属于被统治的社群。当时,萨达姆和他的巴斯党采用的是恐怖的权威主义(甚至极权主义)的统治方式,整个意识形态体系基本上是世俗的而非宗教的,对库德和什叶派异己者,他进行残酷的镇压。另外,极力限制什叶怕的宗教活动,使什叶派非常不满,对他的仇恨极深。这种深刻的矛盾和冲突,也是整个什叶派社群和整个逊尼派社群之间的关系。
就像上世纪的许多共产主义国家一样,一些多民族国家依靠的超越传统的民族与宗教的新的世俗意识形态来作为主导,由统治者配合权威主义,甚至是极权主义,来进行统治的。一但这种意识形态倒台(如共产主义及其统治的倒台),这个多民族国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这个多民族国家突然丧失了存在的理由。而各个民族开始重新主张自己的民族和社群认同(identity),寻求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认为只有主权国家才能保证他们民族的自立,才能保证实现他们民族的利益。所以,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这样的国家,在冷战后就都走向分裂。而俄罗斯至今仍然在闹分裂,因为有一些社群的问题还没解决,如车臣以及附近的几个中亚伊斯兰社群,他们希望脱离俄罗斯,这个由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主导的民族国家。
现代伊拉克是英、法在一战后分割奥托曼帝国时“制造”出来的。这种制造国家的办法和很多非洲的殖民国家很相似:一群欧洲白人在位于欧洲某处的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对着地图把一些“国家”就这么划了出来,在瓜分非洲时,划地图往往就用尺子,所以我们经常看到非洲国家的国界线是直的,按照经纬度划出来的。这样划分国家,就不是按照当地的文化与社群了,因此往往把很多不同的社群、部落、文化划到同一个国家内,而且往往是有一个主导社群,加上一个少数社群,这都为这些社群在日后产生冲突埋下了伏笔。当代非洲有大量的民族/种族冲突,而且还出现了大规模的种族清洗,卢旺达与苏丹就是典型的例子。
伊拉克的情况和这些国家很有类似的地方:国家并非按照被涉及的社群的意愿来建成的,而是外人带有专断的“强加”的。被圈到这个国家内的社群们,究竟能否和平共处,则成了另外一个问题。
要统治这中带有很多内部冲突和矛盾的跨民族跨教派的非同质国家,似乎威权(甚至极权)主义是个很好的办法:统治者至高无上,能够压到一切异己力量。而如果采用自由民主,让大家一起通过投票来决定结果,就未必可行了。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如果我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内某一民族的成员,我和我的其他民族同胞一样,有非常强烈的民族感,而我对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和政治制度的认同,都是基于它能不能保护我民族的权益的。如果有人跟我说,要我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这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我必须认为这个民主制度能带来有利于我的民族的结果。我和我的同胞们通过参加投票,参与决策,能够制订有利于我们的政策。
但是,如果我们的民族占国家人口的20%,另一个民族占80%,那么我发现,如果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的话,如果绝大多数的投票者都按照民族的界限来投票,那么除非现行的人口比例发生变化,我们的民族将永远属于少数(permanent minority),永远没有成为主导的机会,实际上成了被以民主名义所压迫的少数群体。公民要认同民主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认为民主能带来结果,这次你的投票没有取得成果,下次投票你可能成功,就像美国的两党制一样,今天是民主党,明天是共和党,大家都有机会。如果你知道你投票永远都注定失败,那你也干脆不会去投票,而且拒绝整个制度,不相信整个制度。
这恰恰是伊拉克目前遇到的问题。逊尼虽然是少数派,但是原来是统治者。现在美国人把他们的萨达姆打掉了,说要搞民主,大家一起投票,他们马上意识到,他们的人没有什叶派的人多,你一投票,肯定议会里什叶派占大多数,那么什叶派可以组建他们的内阁(或者组建以他们为主导的联合政府),可以通过有利于他们的法律。在议会里,议员们一举手,哪派的人多,哪派提出的法律就有可能被通过。逊尼派成了绝对少数。从这个角度上看,逊尼派甚至不如将享有高度民族自治的库德人。如果我们要直选总统,一人一票,你可以想象,选出来的领导人总是什叶人——除非什叶人都可以跨越教派/民族的界限,而这在现在看来是几乎不可能的。所以,2005年1月的大选,很多逊尼人干脆就抵制选举,再加上逊尼恐怖主义团体的威胁与破坏,使参与投票的逊尼人更少,选举结果当然是绝对性的倒向什叶派。
如果伊拉克国内的不同社群们将继续按照民族/教派的界限来投票,将是美国人和外界的支持民主的观察家的恶梦。这代表这个国家是从根本上分裂的。美国人希望看到的是,伊拉克人能按照世俗的、跨民族的立场来投票,比如说,什叶派、逊尼派、库德人,都可以支持一个主张加大公共投入,搞公共福利的左派党;也可以一起支持一个搞低税收、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的右派党。但这个想法太天真了,姑且不提异民族的库德人,就说伊拉克的阿拉伯人:伊拉克的阿拉伯社会是一个很宗教的社会,人们的教派认同非常的强烈。而一个政党既然是要主导政治生活的,也不可能不去管宗教和文化方面的事情,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世俗的,只管经济政策的党。只要它涉及宗教和文化,就必然涉及到人们的教派认同。而只要涉及到了教派,又会带来不同教派的传统对立与冲突。
这样的情况,就使民主难以在伊拉克生存了。美国人担心伊拉克的民主会使什叶派占优,从而使伊拉克倒向什叶派为绝对主导的伊郎(什叶派占九成左右),但这只是考虑民主的结果是否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现在的问题是民主本来都可能难以为继。
2006年1月的大选验证了美国人和外界支持民主的观察家的恶梦:投票者仍然基本按照教派/民族来投票,投票结果反映的是各个社群在人口里的相对比重。什叶派领导的United Iraqi Alliance (UIA,主导了去年的过渡政府),轻易取胜,获得议会中275席中的128席,即41%,比去年的优势地位稍有下降;库德人的两党联合(Kurdish Alliance)得到53个席位(23%);逊尼派的两个党,Iraqi National Accord(逊尼的宗教党)取得44席(15.1%),National Dialogue Front(逊尼的世俗党)取得11席(4.1%),两党占总席位不到20%;相比之下,由前总理、世俗的什叶领导人Iyad Allawi所领导的非宗教的什叶-逊尼联盟(Iraqi National List),只取得25席(8%),而美国新保守主义者一直大力支持的Ahmed Chalabi领导的世俗Iraqi National Congress,只取得0.3%的席位。

表面上看,这些党的名字基本都带有伊拉克的国家或民族字样,但背后代表的则是特定的教派/社群。这一次投票,更多的逊尼人出来参加了,但是仍然不能扭转自己是少数派的事实,而且,根据选举行为的理论,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什叶派的民众觉得自己一派取胜难度不大,那么每一个个体前往参与投票的积极性也不大;如果他们发现逊尼派的人都出来投票,要影响结果,那么他们可能觉得自己不投票会存在风险,成本加大,在刺激之下,就都会出来投票。如果大家都出来投票,并且大体上按照自己的社群认同来投票,那么结果仍然是什叶多数,逊尼和库德人为少数。
解决这样的办法,似乎只能是加大社群间的融合,让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摆脱教派与民族的局限,这就可以使民主健康发展了。但是,大概更有可能的是,在这漫长的过程产生结果之前,民主和政治共同体就分崩离析了,因为这种制度不能加强凝聚力,而是深化原来就固有的社群分裂。
我们也看到,目前伊拉克的复杂形势,使设计一种理想的、让各方都能接受、觉得都能为之受益的制度,非常的困难。三权中的行政、立法、司法,如何按照教派和族群来安排?这里内在的矛盾非常深刻,难以化解。一方面要遵照一人一票的程序,尊重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要使制度确实能够在数量上体现大多数公众的利益(少数服从多数),另一方面又要认同差异,照顾各个族群,认使各个社群都感到自己被充分的代表,特别,处于少数的社群还可能会要求自己被分外照顾,以在对决策的磋商中宣部取得更高的政治筹码——比方说美国参议院,每州无论大小都只有二个议员,加大了小州的力量。另外,在联合政府中,如何按照不同的教派/民族来安排内阁的职位?内政部长由谁做?外交部长由谁做?财政部门由谁做?国防部长由谁做?经济部门由谁管理?这些问题都非常的复杂。在被教派政治和民族政治搞得焦头烂额的伊拉克,这里涉及的政治利益、宗教利益和冲突,就远非美国或绝大多数其他的现行民主国家所能相比的了。伊拉克带来的挑战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我个人目前对伊拉克的民主比较悲观。

民主制度必须要以同一的民族文化共同体为基础么?以世俗化为核心的现代文化,是属于某一文化共同体的特殊现象,还是一个可以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现象,很值得考证。可惜中国似乎不能作为例子来说明世俗化的全球化威力,中国自古就是个很世俗的国家。
Comment by litz — June 5, 2006 @ 7:54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