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February 28, 2005

纳粹·国家社会主义的翻译应该全面废除了

Filed under: 政治, 历史

纳粹(Nazi)为德文Nationalsozialismus的简称,(英文直译成National Socialism),意指民族社会主义。

naziflag

众所周知,nation和state的含义是不同的;nation指民族,state指国家。虽然在国外的流行话语中,人们往往把民族和国家混为一谈。所谓的联合国(United Nations),实际上应该被支译为“联合民族“。这里的”nations”,指的是国家(states)。联合国的叫法进一步使普通人对nation和staet的区别感到莫名其妙。然而,在中文中,不应该存在这样的问题:民族和国家显然是不同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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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5, 2005

康德的伦理哲学和挑战: The Case of Maria von Herbet (1)

Filed under: 思想与哲学

今天读了一篇东西,觉得非常有意思,贴出联接让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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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Kant(康德)和他的一个女崇拜者之间的故事。这个女士名叫Maria von Herbert,热衷于学习Kant的哲学。这篇东西收集的是Kant和她的几封通信。

 

MariaKant互相并不认识,Maria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崇拜Kant的读者而已。可是她突然选择了给Kant写信,为什么呢?故事是这样子的。她曾经有过一个情人,并且失身于他。然而,那个男子辜负了她的信任。之后,她又爱上了一名男子,然而却一直犹豫是不是要把自己这段历史告诉对方。她十分犹豫,因为她并不想欺骗对方,但是一旦告知对方这个秘密,又会影响他们现在的爱情。结果,她还是告诉了自己的情人,结果是——这个男子不爱她了。她对此极其痛苦,感觉生命都没有了意义,希望结束自己的生命。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想请Kant帮助她:为什么还要继续活下去呢?作为一个Kant的热心学习者,她对Kant的哲学思想都十分熟悉。她特别指出,Kant的绝对命令等道义学都根本帮助不了她:她对自己的生命本身已经不再有兴趣。之后,Kant给她回了一封信;一年之后,她又回了另一封信。可是Kant再也没有回过信。大约十年后,Maria结束了自己的生命。Kant并没有能够帮助她。

 

这几篇通信为我们探讨了Kant主义的伦理道义学的一些根本问题。可以先读文章,也可以先读我下面的文字。

‘Maria von Herbert’s Challenge to Kant’

正文中,除了两人的几封通信外,还有学者Rae Langton所做的评论。在文末,她更对kant的道义学提出了批判。

下面,为了帮助余毒,我就随便讲讲kant的道义学(deontology)、几篇通信反映的伦理问题以及对kant道义学的一个挑战。

 

Deontological Ethics

什么是道义伦理(deontological ethics)呢?就是和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或者目的论伦理(teleological ethics)——如实用主义、功利主义、至善主义等——相对的一种伦理哲学。一个行为是否正确,要靠行为本身来判断,而不是它的结果。行为的合乎伦理与否独立于这个行为带来的结果。而用结果主义和目的论伦理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则只看这个行为产生的结果。如最朴素的功利主义:假设我们有一百个人,那么如果通过牺牲十个人的福利,能够提高九十个人的福利,造成绝大多数人的整体福利提高了,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正确的:它最大化了最多人的幸福指数。道义论说这是错的。为什么?因为你牺牲了十个人的福利。而牺牲十个人福利的这件事(如虐待他们、剥夺他们的权利、驱逐他们,甚至歼灭他们,等等),是违反道义的。Kant会说,我们把这十个人当成了手段:他们是满足那九十个人的幸福的手段、工具。这样,这十个人就不成其为人了,他们成了“物”,没有被当作人来尊重,而是被贬低为工具。如果你看看历史上许多革命者所使用的哲学,便是这样的:为了革命的成功,可以不计结果。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要用它的结果来判断,二者不能分离。而这样的哲学是康德彻底拒绝的。

 

Categorical Imperatives

应该如何对待一个人呢?Kant提出了所谓的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s)一说,他认为人是理性的,而绝对命令是普遍存在的必然的道德规律,因为它是先验的,存在于理性本身。绝对命令自成目的(an ends in itself),是所有人必须接受的。服从绝对命令,是一个义务(duty),是为了服从而服从。这和假设命令(hypothetical)不一样,假设命令是为了达成某个目的的手段(a means to an end):你服从假设命令,乃是因为它能够给你带来某种结果。譬如说针对信仰上帝这个问题,绝对命令会要求你为了服从而服从,为了信仰而信仰;假设命令会说,你信仰上帝是因为他能帮助你升上天堂:此时,你信上帝只是为了完成你登天堂这个目标的一个手段。

 

Kant认为普适的、必然的道德规律,只能是绝对命令。在‘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1785)Kant发展了三个绝对命令

 

1.     ‘Act as if the maxim of your action was to become through your will a universal law of nature.’(在行动中只遵循那些你期望会变成一条由所有人遵循普遍法则的法则)

 

这条绝对命令的关键在于可普适性(universalisability)。一条行为法则,只有是在行为人愿意将它变成普遍法则时,才是遵守绝对命令的,才是好法则。这种思想在许多古代思想中都存在。《新约》的马太福音7:12中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中国的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Kant在这里把这种考虑可普适性的思想上升为了最高的道德准则。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Kant举了好几种例子,说明特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普适性。其中一个最著名的是借债人的例子。譬如说你去借钱,但是借的时候就想着不环,准备违背你的承诺,破坏契约。你是否希望这样的行为、想法,变成一个普遍的、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则呢?这样的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就是所有人对所有人都丧失了信任,因为所有人都准备违背信用。放在你身上,你也再也难以跟人交易,因为对方随时都准备失信。我们发现许多社会交往、交易都无法进行了。这不单说对你个人不利,对整个人类社会也不利,因此你不会希望违约成为一个普遍法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这里是一个必须要服从的命令。己所不欲的,施加大别人身上,是一种矛盾,它违背理性。

 

2.     ‘Act in such a way that you always treat humanity, whether in your own person or in the person of any other, never simply as a means, but at the same time as an end.’ (要永远这样对待人类:永远不把你自己和别人仅仅当做一个手段,而要同时当做一个目的。)

 

手段和目的的区别之前我们说过了。这里要提的是两点,一、是不是可以把人当做手段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中总不能避免的把人当做手段,譬如从是商品交易的时候;我们在肉店买了些肉,和屠夫做交易,那么屠夫就成了满足我们吃肉的一个手段。Kant说的是我们不能仅仅把人当成手段,而要同时把他们当作目的。如果你有一张凳子,那么它只是一个“物”,是满足你坐或者其他用途的手段,但并非自成目的;而屠夫是一个人,一个和别人一样的人,有他作为一个人的应得的尊重与关注。我们应该给予他这种尊重与关注。

 

这个绝对命令也是通过可普适性推断出来的。因为所有人都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手段,自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不能将别人当成手段。所以,把自己和他人都当作目的,完成了统一,具有普适性。

 

3.     ‘So act as if you were through your maxims a law-making member of a kingdom of ends’ (行为时,要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目的王国中的成员!)

 

通过前两条,演化成这一条。遵循理性,就要求自己去尊重那些普遍的法则、规律,他适用于一切人,为所有人接受。Kant认为,如果所有的人都能遵循这种理性的法则,就会产生一个理性的人类社会——目的王国(the Kingdom of Ends),在这里,所有人都制定并接受统治一切、具备普适的伦理法则。

 

 

Good Will/Inclination and Moral Duty

 

Kant伦理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是将善意和道德区分开来。这个道理并不复杂,假设一个人做了好事。我们说,这个人是不是道德的?怎么判断呢?显然不能从他所做的行为的结果来看。那么如果一个人始终一贯的做好事呢?也无从判断。唯一的判断办法就是深入到这个人的内心:他为什么做这些事。Kant认为,凭借善意是不足的。有的人天生善良、慈悲、心肠软,会做很多善事,但Kant认为这不够成道德。道德,如我们前面所说,必须是符合道义学的。只有当为了完成一个道德义务而完成它,才是道德的。你从来不思考道德问题,只凭借着一贯的善良本性做好事,和那些由着自己邪恶性情(如对自己肉欲和贪欲不加任何控制的人)是一样的:你们都是随着性子而已。而道德需要你有意识的,为了道德而道德。再举个例子,你有个好朋友,他突然前来寻求你的帮助,你是不是去帮助他呢?你很可能去帮助他。但是,缺点是,你很可能只是因为跟他熟悉、对他有好感,这类跟情谊有关的东西而帮助它。Kant认为这显然是不足够的:也许你并不是为了履行道德义务而去帮助他。你所做的事,也许只说明你的善意,你的冲动和直觉,恰恰和你需要完成的义务出现了吻合(coincidence)。这种吻合的问题就是它妨碍了我们判断,我们做的事究竟是出于道德感呢,还是出于冲动、直觉?

 

什么样的情况才是理想的呢?譬如说你的一个仇人前来寻求你的帮助了。你对他没有情谊,相反,还对他有敌意。但是为了履行道德义务,你帮助了他。这时,你是为了道德而道德,很高尚,符合了道义论,Kant说,你是道德的。

 

Kant这个理性传统,是置理性于感性、冲动、直觉之上的。他认为我们人类之所以和动物不一样,乃在于我们是理性的,可以控制、压抑自己的感性冲动。在Kant哲学中,这种压抑个人感性冲动的能力,就是理性,正是它使个人成为自由的、拥有自由意志,能够主宰自己的行为。(自由意志的问题比较复杂,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有深入探讨)。

 

相对而言,感性冲动则被认为处于一个较低的位置:它是非理性的,和理性的标准冲突的。它是肉欲的、肤浅的、冲动的、短见的、偏见的、往往不具备可普适性的。这个崇尚理性的哲学传统在西方是根深蒂固。我们之前讲过的世界主义,就是这个传统的发展。激进的世界主义反对人们对自己国家和社群的偏私,而要兼爱:爱全世界,把人人平等相待。其实,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孔孟 vs 墨家的哲学对抗(前者也可以反映在卢梭的哲学上,他对世界主义的批判):适度的偏私 兼爱、泛爱、平等的爱。

 

Maria von HerbertKant的书信对话中,我们可以回到这个问题。因为Maria von Herbert被认为是一个Kant“道德圣人”。她几乎完全是按照Kant的伦理哲学来生活的。晚些时候我再回到这个问题。

 

 

    是否应该对企图杀人者撒谎呢?

 

在粗步了解了行为本身和结果分开、绝对命令、善意/冲动和为了完成义务而完成义务的分开,三个问题之后,要开始说说Kant的道义论的极端性。我个人把他的道义论,称为原教旨主义道义论(fundamentalist deontology),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Kant把绝对命令放到了绝对的高度,甚至要置于人命之上。

 

如果一个恐怖分子秘密埋藏了一个核爆炸装置,被警察知道了。但是警察只知道恐怖分子埋了这个炸弹,并不知道他把它埋在哪里。这时候假设全城有一百万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解决问题。一个办法就是,对恐怖分子进行逼问,必要时进行肉刑。原教旨主义道义论会不会赞同这个做法?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你违反了绝对命令:你没有把这个恐怖分子当做一个人来看待,你把他当成了满足一百万个人的生命的手段!这是违反道义论的。

 

所以不意外的,Kant反对战争。他只定下了一条战争可以合法地发生的情况,那就是自卫。如果你问Kant我能不能对波斯尼亚、卢旺达等发生种族清洗的地方进行人道主义干涉,挽救那里的人的性命?Kant会说不行。

 

实际上,早在Kant还活着的时候,就有人对这种道义论提出了批评。瑞士哲学家Benjamin Constant质疑到,按照这种道义论,下面的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你家里藏了一个人A。他被B追杀。这时B杀到你家门口来了。他问你:A在不在你屋子里啊?你该怎么回答?Kant写了一篇文章“On a Supposed Right to Tell Lies from Benevolent Motives进行了回应。这篇文章现在可以说是臭名昭著,因为Kant在里面肯定了,对追杀者B你必须说实话。

 

为什么要对B说实话呢?要根据绝对命令。其一,你必须说真话,不能欺骗,因为把真相告知对方是你的责任、义务,而且这是唯一条可普适化的法则。如果允许欺骗成了法则,那么将来这个人世上就没有可信的东西了。对Kant而言,允许这个法则会给全人类带来灾难。你会认为这个推理是不是太简单了:“能否允许人们在特殊情况下撒谎呢?还有,如果我对追杀者B撒了谎,并不会造成那么大的破坏吧?有多少人会知道我撒谎了呢?我的行为不会造成广泛的破坏,不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对契约的信任!”你这么想,这就是没有理解道义论哲学的精髓的表现。Kant的道义论哲学讲的是绝对命令,不是假设命令。允许人们在特殊情况下撒慌,是一种假设命令:你的撒谎行为X是为了满足一个目的Y,这个目的Y就是为了防止B杀人。这是假设命令:X是否正确,要看Y是否被满足。道义论伦理只看X,不看Y。它问在做X这件事情本身时,你是不是完成了道德义务。X独立Y的。

 

这不说,还有另一个绝对命令,把人当做目的,而非单纯是手段。当我们欺骗时,我们就没有给予我们的聆听者作为一个人应得的尊重和关注:我们欺骗了一个;我们把他的推理能力和他本人当成是一个工具,用来满足一个目的(拯救我的朋友A);而这个目的是他无法和分享的,我强迫他做出在他知情的情况下不会做的事。在这样的时候,我把他当成了一个物,而非人。对Kant的道义哲学言,这是最大的罪。

 

Kant指出,如果B听了你的真实叙述,闯入房间,也许A已经逃跑了!所以他可能未必能杀死A。也许,你撒谎后,B就放弃了,结果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刚从你家秘密逃出的A,这时你的撒谎造成了A的死。这里说的就是,你撒谎还是说真话,都不能确实保证B会不会被杀,而Kant反对这种结果主义伦理。再有,Kant说,就算B进入房间,杀死了A,也不是你的责任:是B把他杀死的。伦理直觉告诉我们,我对B说出真话,暴露了A的所在,是纵容、默许了A的杀人行为。但在Kant的伦理行为里这个并没有被考虑。

 

因此,Kant的道义论,被我称为原教主义道义论。另一个可以用来形容它的词,就是规则崇拜(rule-worship)。实际上,我个人认为,这种规则崇拜已经极端到了变态的地步:它是把所有人的性命当做满足一个抽象的原则、抽象的理性的工具。当为了挽救一百万个人的生命,你拒绝折磨一个人(今天的道义学家会用和Kant差不多的论证:你折磨他,也未必会了解核炸弹在哪里嘛,要是他打死也不说呢?),其实是把一百万个人的生命置之度外,把他们变成一个满足你对抽象理性和道义崇拜的工具。这里,你看到一种冷漠。这样的伦理,似乎是冷漠地看待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

 

 

 

 

 

现在,我们可以看看Maria von HerbertKant的通信。先是Maria von HerbertKant写了一封信:

 

(1). To Kant, From Maria von Herbert, August 1791

Great Kant,

As a believer calls to his God, I call to you for help, for comfort, or for counsel to prepare me for death. Your writings prove that there is a future life. But as for this life, I have found nothing, nothing at all that could replace the good I have lost, for I loved someone who, in my eyes, encompassed within himself all that is worthwhile, so that I lived only for him, everything else was in comparison just rubbish, cheap trinkets. Well, I have offended this person, because of a long drawn out lie, which I have now disclosed to him, though there was nothing unfavourable to my character in it, I had no vice in my life that needed hiding. The lie was enough though, and his love vanished. As an honourable man, he doesn’t refuse me friendship. But that inner feeling that once, unbidden, led us to each other, is no more - oh my heart splinters into a thousand pieces! If I hadn’t read so much of your work I would certainly have put an end to my life. But the conclusion I had to draw from your theory stops me - it is wrong for me to die because my life is tormented, instead I’m supposed to live because of my being. Now put yourself in my place, and either damn me or comfort me. I’ve read the metaphysic of morals, and the categorical imperative, and it doesn’t help a bit. My reason abandons me just when I need it. Answer me, I implore you - or you won’t be acting in accordance with your own imperative.

My address is Maria Herbert of Klagenfurt, Carinthia, care of the white lead factory, or perhaps you would rather send it via Reinhold because the mail is more reliable there.

 

大意是,Maria告诉Kant自己遇到的问题。她把自己埋藏着的一个秘密(后来我们知道,就是她过去自己的情史)告诉了她的现任情人。显然她一直在犹豫是不是要把这个历史告诉对方,因为她认为隐瞒就等于欺骗、撒谎,这是不道德的。因此她选择了把真相告诉对方。但她不认为自己过去在这件事上做了任何错事,也没有必要隐瞒,“there was nothing unfavourable to my character in it, I had no vice in my life that needed hiding.”。她担心的只是失去对方的爱情。结果,果然,当Maria把秘密告诉了对方,他对她的爱就消失了。现在,Maria心灰意冷,觉得生活再没有意义。她读了Kant的道德形而上学、绝对命令,但认为它们帮不了她。她希望Kant能设身处地的想想她的情况,谴责她,或者安慰她都行。

 

 

2. To Maria von Herbert, Spring 1792 (Kant’s rough draft)

Your deeply felt letter comes from a heart that must have been created for the sake of virtue and honesty, since it is so receptive to instruction in those qualities. I must do as you ask, namely, put myself in your place, and prescribe for you a pure moral sedative. I do not know whether your relationship is one of marriage or friendship, but it make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For love, be it for one’s spouse or for a friend, presupposes the same mutual esteem for the other’s character, without which it is no more than perishable, sensual delusion.

A love like that wants to communicate itself completely, and it expects of its respondent a similar sharing of heart, unweakened by distrustful reticence. That is what the ideal of friendship demands. But there is something in us which puts limits on such frankness, some obstacle to this mutual outpouring of the heart, which makes one keep some part of one’s thoughts locked within oneself, even when one is most intimate. The sages of old complained of this secret distrust - ‘My dear friends,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friend!’

We can’t expect frankness of people, since everyone fears that to reveal himself completely would be to make himself despised by others. But this lack of frankness, this reticence, is still very different from dishonesty. What the honest but reticent man says is true, but not the whole truth. What the dishonest man says is something he knows to be false. Such an assertion is called, in the theory of virtue, a lie. It may be harmless, but it is not on that account innocent. It is a serious violation of a duty to oneself; it subverts the dignity of humanity in our own person, and attacks the roots of our thinking. As you see, you have sought counsel from a physician who is no flatterer. I speak for your beloved and present him with arguments that justify his having wavered in his affection for you.

Ask yourself whether you reproach yourself for the imprudence of confessing, or for the immorality intrinsic to the lie. If the former, then you regret having done your duty. And why? Because it has resulted in the loss of your friend’s confidence. This regret is not motivated by anything moral, since it is produced by an awareness not of the act itself, but of its consequences. But if your reproach is grounded in a moral judgment of your behaviour, it would be a poor moral physician who would advise you to cast it from your mind.

When your change in attitude has been revealed to your beloved, only time will be needed to quench, little by little, the traces of his justified indignation, and to transform his coldness into a more firmly grounded love. If this doesn’t happen, then the earlier warmth of his affection was more physical than moral, and would have disappeared anyway - a misfortune which we often encounter in life, and when we do, must meet with composure. For the value of life, insofar as it consists of the enjoyment we get from people, is vastly overrated.

Here then, my dear friend, you find the customary divisions of a sermon: instruction, penalty and comfort. Devote yourself to the first two; when they have had their effect, comfort will be found by itself.

 

黑体字是我加的

 

Kant的回信大意如此:他讲了一大堆十分抽象的道德伦理。如果Maria对自己的情人进行了欺骗,那么她就理应受到惩罚;对方的愤怒是合理合法的(justified),进而对方对她爱情的消失也是合理合法的。她必须吞下自己撒谎的苦果,必须承担自己在道德上失败所带来的恶果:她要承担责任。简单说,Kant的意思就是:你撒了谎,那么活该倒霉咯。

 

Kant还进一步质疑倒:你对自己把真相说出来,感不感到后悔?你是认为说出真相导致了对方和你分手,感到遗憾呢,还是因为你做了一件本身就是在道德上错误的事而感到遗憾?Kant说,如果是前者,你就错了。你不能考虑到一个行为所带来的结果,譬如说对方是不是和你分手,而要考虑你的行为的本身是不是符合道德法则:它独立于行为的结果。如果你是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感到遗憾,那就对了:这是应该的!

 

我们看到,这就是Kant的道义伦理学的运用(deontological ethics)。它关注一个行为本身的价值(intrinsic value),而无视它的结果(consequence)

 

最后,件了一番道德形而上学后,Kant实际上也安慰了一下的:你看看这件事之后,对方能不能够和你重新修好,重建爱情啊?如果不行的话,那么就说明他对的爱情都是肉欲,不是精神的!所以,这个爱情迟早都会消失!(我们看到,Kant这个说法是极其投机的,并无根据)。人生啊就是如此,就是有这样的事情,C’est la Vie! 我们遇到这些事时要沉着冷静。

 

然而,Maria关心的不是这些理论问题,不再是错不错对不对的问题。她关心的是生存的意义:她为了他而活着,“I lived only for him”,而现在失去他的爱的她,觉得道德啊、生活啊,已经全没有意义,关键是,道德形而上学、绝对命令,能不能帮助她解决自杀的这个令人困惑的伦理问题?能不能回答个人生命的意义?Kant没有给予解答。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自己的情人掩满了真相的Maria,是不是在撒谎(lying)?我们看到Kant在信中做了这么一个区分:

 

我们不能指望人们总是坦诚的,因为每个人都害怕,把自己全部的内心想法都说出来,会被他人厌恶、鄙视。然而,缺乏坦率这样一种勉强、不情愿,仍然和不诚有着巨大的区别。诚实但是有不情愿的人会说出真相——但不是全部的真相。不诚实的人则会说出他自己认为根本就是错误的事情。

 

但是Maria隐瞒真相的方法,大概只是没有把自己的历史对情人道破罢了,究竟是不是撒谎呢?我觉得她是不够坦诚,而不是在撒谎。而Kant之后对Maria的道德谴责,都仿佛是她撒了谎。这样做,是不是过于苛刻呢?然而,回到Kant的道义学,我们发现,不够坦诚和不诚实其实没有性质的区别,只有程度的区别。它们都是对人的不够尊重。绝对命令似乎要求我们把真相全部告诉对方,而不能愚弄他们,有意识地把他们放到不知情的状况下。如果他们知道了所有的情况,他们会做出和现在完全不一样的选择。而现在他们被人有意识地愚弄了,他们不能再按照自己的理性、自己的选择、自己的期望来生活了。

 

可以马上举个例子。假设有是一个女子。她的丈夫偶尔在外面偷欢(譬如说,去妓院)。我们假设这个丈夫把偷欢做得极尽巧妙,没有引起妻子的任何怀疑,同时他的偷欢也是非常非常偶尔的,并不构成他自己生活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妻子从来没有怀疑过丈夫,因此也从来询问过他。因此他甚至没有机会去撒谎:我们把撒谎定义为,当他的妻子问他昨天晚上去干什么了这么晚回来?他说,我加班去了!这就是撒谎,因为他没有加班。假设他妻子没有问这种问题,那么他不说出真相,似乎只是一种不够坦诚,而不是刻意的去编织谎言。但显而易见,这也构成了一种欺骗,是他对她的妻子不尊重。如果她妻子知道了的话,会怎么样呢?也许她追求一个稳定的、专一的、忠诚的关系,而丈夫欺骗了她,她会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停止和这个人在一起。如果她不知道丈夫在外面偷欢,那么实际上她根本无法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去生活。从Kant传统的道义学看,这就是对人的极大不尊重。因次,我们有责任义务去把真相告诉旁的人。是否是不坦诚,还是不诚实,只是对人不尊重的程度上的差别罢了。

 

一个流行的说法,“善意的谎言”,在Kant的道义学里,是不可能的。

 

Kant回信后,约有一年Maria都未在回信。Kant着急了,通过打听了一位认识Maria的朋友,事态了解自己回信所产生的效果。不久,Maria又写了一封信:

 

 

(3). To Kant, from Maria von Herbert, January 1793

Dear and revered sir,

Your kindness, and your exact understanding of the human heart, encourage me to describe to you, unshrinkingly, the further progress of my soul. The lie was no cloaking of a vice, but a sin of keeping something back out of consideration for the friendship (still veiled by love) that existed then. There was a struggle, I was aware of the honesty friendship demands, and at the same time I could foresee the terribly wounding consequences. Finally I had the strength and revealed the truth to my friend, but so late - and when I told him, the stone in my heart was gone, but his love was torn away in exchange. My friend hardened in his coldness, just as you said in your letter. But then afterwards he changed towards me, and offered me again the most intimate friendship. I’m glad enough about it, for his sake - but I’m not really content, because it’s just amusement, it doesn’t have any point.

My vision is clear now. I feel that a vast emptiness extends inside me, and all around me - so that I almost find my self to be superfluous, unnecessary. Nothing attracts me. I’m tormented by a boredom that makes life intolerable. Don’t think me arrogant for saying this, but the demands of morality are too easy for me. I would eagerly do twice as much as they command. They only get their prestige from the attractiveness of sin, and it costs me almost no effort to resist that.

I comfort myself with the thought that, since the practice of morality is so bound up with sensuality, it can only count for this world. I can hope that the afterlife won’t be yet another life ruled by these few, easy demands of morality, another empty and vegetating life. Experience wants to take me to task for this bad temper I have against life by showing me that nearly everyone finds his life ending much too soon, everyone is so glad to be alive. So as not to be a queer exception to the rule, I shall tell you of a remote cause of my deviation, namely my chronic poor health, which dates from the time I first wrote to you. I don’t study the natural sciences or the arts any more, since I don’t feel that I’m genius enough to extend them; and for myself, there’s no need to know them. I’m indifferent to everything that doesn’t bear on the categorical imperative, and my transcendental consciousness - although I’m all done with those thoughts too.

You can see, perhaps, why I only want one thing, namely to shorten this pointless life, a life which I am convinced will get neither better nor worse. If you consider that I am still young and that each day interests me only to the extent that it brings me closer to death, you can judge what a great benefactor you would be if you were to examine this question closely. I ask you, because my conception of morality is silent here, whereas it speaks decisively on all other matters. And if you cannot give me the answer I seek, I beg you to give me something that will get this intolerable emptiness out of my soul. Then I might become a useful part of nature, and, if my health permits, would make a trip to Koenigsberg in a few years. I want to ask permission, in advance, to visit you. You must tell me your story then, because I would like to know what kind of life your philosophy has led you to - whether it never seemed to you to be worth the bother to marry, or to give your whole heart to anyone, or to reproduce your likeness. I have an engraved portrait of you by Bause, from Leipzig. I see a profound calm there, and moral depth - but not the astuteness of which the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is proof. And I’m dissatisfied not to be able to look you right in the face.

Please fulfill my wish, if it’s not too inconvenient. And I need to remind you: if you do me this great favour and take the trouble to answer, please focus on specific details, not on the general points, which I understand, and already understood back when I happily studied your works at the side of my friend. You would like him, I’m sure. He is honest, goodhearted, and intelligent - and besides that, fortunate enough to fit this world.

I am with deepest respect and truth, Maria Herbert.

 

在这封信中,我们看到了Maria的绝望。首先,她把自己的事情重新讲了一遍:她隐瞒真相只是为了希望保住自己的爱情。但她知道这是一桩罪(sin),因此她最后还是把它说了出来,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她在道德上成功了,但是丢掉了爱情。现在,她觉得无比的空虚,生活的一切都没有了趣味,什么都不能再吸引她,生活纯粹是一种折磨人的无聊。她感觉自我已经变得多余,生命没有了意义。意识到她的未来不大会比现在更坏或更好,Maria觉得似乎应结束自己的生命。关键的是,她认为Kant的道德形而上学、绝对命令,虽然很重要,但是解决不了她切身的问题。她希望Kant能再次帮她解答这个问题:为什么该活下去呢?她期望得到具体的回答,不是抽象的、宽泛的回答。

 

就自己在生活中的道德实践,Maria是如此认为的:道德对她而言,变得是那么的轻松,她可以“双倍”地去完成它们。为什么呢?因为她已经是一个无欲的人了。在道德实践中,她已经不需要做任何抗争:不需要和自己的欲望、本能、冲动斗争,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吸引她。她意识到这样一来,虽然自己的行为都是道德的,但是却变得极其的空洞。她意识到,道德应该和感性结合在一起,应该是一场理性和感性的斗争。当感性已死,一切就便得索然无味。

 

 

 

现在,我们可以深入地来看一下几封通信中反映的道德问题。

 

 

道德责任 友谊、爱情

 

首先我们发现,Kant的道义伦理学会和日常生活发生重大的冲突。Kant本人承认,“我们不能指望人们总是坦诚的,因为每个人都害怕,把自己全部的内心想法都说出来,会被他人厌恶。”在生活中,道义学要求我们总是诚实,然而顾及到友情、爱情、亲情,我们总是有所保留,而不能将自己的内心全盘托出。就如Maria所做的一样,当她把自己的历史全部告诉自己的情人时,对方便抛弃了她。出于谨慎(prudence),人们会选择有所保留,否则在这个社会上变无从立足。

 

我们发现,没有什么人能够严格遵照Kant所指的法则在这个社会里生存。为什么呢?因为人总是软弱的,理性要屈从于感性。况且我们并不总是理性的,我们的生活和行动中也还有感性的位置,实际上,感性正是人的一部分,肉体的、本质的一部分。爱情,友谊、亲情,很多时候是感性的产物,并不是理性的选择。譬如说,爱上一个人,就是你身体、精神里的某种无法用理性解释的活动所发生的结果。爱情和感性是无法割裂的。若只有纯粹的理性,恐怕使我们平常所说的爱情变得不可能。Kant传统的理性·感性对立,是把理性的位置放到最高,而贬低感性的位置。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呢?便在于人具有理性,能够克制感性。Kant这个传统里认为,只有压制了感性,发挥了理性,你才是自由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动物是不自由的——它们的行为是一系列生理、自然本能的产物,而人是自由的:他们拥有自由意志,可以使用理性去压制感性。

 

因此在二元中,理性是积极的,感性是消极的(后者时常是盲目的、奴性的)。道德原则必须依赖理性。理性的先验给予我们绝对命令,我们必须无条件的遵从它。当理性和感性发生冲突时,就要遵从理性。

 

因此,当面对Maria这样的情况时,Kant就会要求Maria遵照道义伦理学,把真话说给自己的情人听——哪怕这要负上牺牲爱情的代价。在这里,爱情本身似乎并没有价值,或者说至少相比遵从“做人要诚实”这个道德法则时,它没有价值。因此,当你做出选择时,你要选择诚实,而非爱情。

 

这个伦理道义学显然非常的难以实现。有谁能有如此强的道德责任赶呢?既然如此,这样的伦理学有实际意义么?实际上,Kant传统的学者会说,这个绝对命令只是一个衡量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的道德的尺度。也许它对影响你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帮助,但至少它提供了一个标准,一个理想,来告诉你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在这个案子里就是,当你欺骗了的时候,你便是不道德的。

 

然而有的人要问,为什么感性的、本能的、冲动的选择,就是没有价值的?就要低于理性?为什么爱情、友情、亲情是没有价值的呢?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当爱情有自在价值的时候,为了维护爱情,我们可以说谎?

 

把这个问题延伸一下,人所属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有没有一个价值呢?一个社会群体成员所分享的共识、观念、传统、习惯,有没有价值?显然,这里又回到了所谓的外在的道德和内在的道德的问题。传统社会的价值经常是放在社群和集体中。比如说在传统的东亚儒家社会(中、日、韩):和西方的个人主义不同,我们这里讲究集体主义,个人的地位要低于集体。我们强调社会的和谐。人们较喜欢遵从成规,不热衷于特立独行。一个人的价值观是什么?往往就是社会的传统和共识。有时候,我认同某种价值,但是这个价值和社会的主流意见相悖。为了服从社会,为了团结,为了和谐,我就要放弃我的价值,进行妥协。这样的社会,所奉行的价值是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的。一件事是对,还是错,不是根据道义论来判断,而是社会的传统和共识。社群,才是价值的根源。这个伦理思想和Kant的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从崇尚理性的自由主义的角度看,许多对集体的忠诚,是非理性的,如你对你国家的忠诚(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你对你所处的社区的忠诚、等等。这些和亲情、友情、爱情,处在一个范畴,是感性的,不能用理性来论证。“我爱我的国家,难道还需要理由么?”

 

 

Kant的自由主义传统把最高价值放在个人身上,个人是自由的、独立的;社群主义或集体主义(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到今天的Michael Sandel, Alistair MacIntyre, Charles Taylor, Micheal Walzer等)把价值放在社会、集体上面。

当个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冲突时,自由主义说我们应该尊重个人、尊重理性。社群主义说我们应该尊重集体的价值,个人必须屈服。

 

直到,今天,以Kant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传统,和黑格尔为代表的社群主义传统者的对立,仍然在进行。其实,两个传统的冲突还在于对人性的假设的根本不同。Kant假设的人是自由的、独立的、理性的,超脱任何的社会和文化语境单独存在;社群主义认为人天生具备社会性,生下来就是某个社会的成员,社会的价值就是他本人价值的一部。对待社群的价值,Kant认为个人有权利进行选择、批判;社群主义认为个人要继承社会的价值,通过发现社会的价值来发现自我。

 

Maria的道德两难,我们看到了一个引申极广,涉及到对人性的根本假设和认识的哲学问题。人们是否能够为了保留爱情、保留友谊、维护和集体的团结、和谐的气氛,而做出和道义论要求所不一样的东西呢?爱情、友谊、集体,是不是有自在的价值?它们总要被理性否定么?这些问题到今天,仍然没有解答。因为真理大概是不存在的。它是主观的,大概只是一个个人的观点和选择罢了。

 

 

February 24, 2005

纳粹集中营Bergen-Belsen: 图文资料

Filed under: 历史

今天在国外一个论坛,看到了几段珍贵的录像:二战末期英军解放纳粹集中营Bergen-Belsen时的情况。另外,还看到一个人描述他爷爷当时目睹的情况。

我把录像的联接提供一下(国外),贴几张照片。介绍一下Bergen-Belsen的情况,然后翻译一下这个人对他爷爷回忆的叙述。


简介

Berben-Belsen(简称Belsen)是德国纳粹时期的一个集中营。它于1940年被建立,起初是一个由国防军(Wehrmacht)控制的战犯营,到1942年春季止,约有18,000名苏联士兵在这里因为寒冷、饥饿和疾病死亡。从1942年末开始,Belsen变成一个收容犹太人、波兰人、捷克人、政治犯、吉普塞人、同性恋者的集中营。1943年春,这里开始由党卫军接管。Belsen并不是一个像奥斯威辛那样的死亡营(extermination camp),但是仍然有大量被关押的人因恶劣的环境和疾病二死亡。英军于19454月解放了Belsen,就在之前,有大批犹太人被处死。

解放后的Belsen有约10,000具未被处理的尸体;万人坑内则掩埋了近四万具尸体。幸存者有六万之多,其中不少在解放后不久就因健康情况恶化或传染疾病死亡。

1945年5月,为了防止伤害等传染病的扩散,英军将该营烧毁,夷为平地。

前前后后,总计有约七万人在Belsen死亡。其中包括著名的安娜·弗兰克:她于19453月死在这

里。

Anne Frank

今年415日将是Belsen解放60周年,在此提前予以纪念。


录像

录像一

填满尸体的大坑;烧毁Belsen的营房

录像二

英军行进,解放Belsen;解放Belsen时的景象; 幸存者; 遍地的尸体

Nizkor.org提供的录像, Real Player播放


以下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个人留下的叙述,KGB随手翻译,比较粗糙:

“我的爷爷是指挥第一批进入Belsen集中营的一个军官。在这里我是100%城市的。我要把这些话都说出来。

当我爷爷对我结实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才年仅八岁。他当年告诉我的东西,我至今仍能记得。实在是太可怕了。他把他所看到的邪恶动告诉了我。很大一批犹太人在解放部队到来之前就已经准备放弃逃跑的德国人杀害了。营里到处都散布着尸体。在一个营房旁的一个角落,有一群被烧死的儿童的尸体……到处都是啃食尸体及其他残余的老鼠……由于当日闻到的尸体腐败发出的恶臭,我爷爷自那天起就丧失了他的嗅觉——他再也没有恢复过来。

“有一天,我们在街上走着。他突然停下来,开始大力呕吐:那天他所闻到的来自地狱的恶臭总时不时的重新出现。对于丧失嗅觉的人来说,也许这是常见的?

“然而,最伤感的一幕,是当他遇见一个存活下来的女人,在自己的床上怀抱着她的小孩。孩子已经死去了好些时候。人们往往把死者掩埋,但尽量把他们的身份证明或者别的什么能留下来的东西保存下来。

自那次以后,我爷爷在也没有提起过那天他看到的东西,虽然我也慢慢的长大了。他只是说:‘我们已经组了我们能做的。’我保存着他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他和他的战友们的合营。他承认,他们中的每一个在Belsen都哭了,并且在那里丧失了对上帝的信仰……

希望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


XXXX, 苏格兰,英国


照片

前来解放的英军, 1945

被关押者, Bergen- Belsen

Bergen-Belsen的女党卫军看护。图中的Hertha Bothe在Belsen审判中被判刑十年。

在英军解放Belsen后被俘虏的女党卫军看护。

Belsen被解放后排队等候领取食品的幸存者

1 营房被英军于1945年5月烧毁




!!!注意:以下照片内容非常恐怖!!!










■ 网站

Bergen-Belsen

Bergen-Belsen纪念网站

Bergen-Belsen的详细介绍

对Belsen战犯的审判

Anne Frank

Anne Frank中心

时代杂志:历史百人:英雄、偶像: Anne Frank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February 22, 2005

为什么现在有如此多人能信仰完全矛盾的东西?

Filed under: 心理

按] 我的一个朋友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上不少人思想上存在的怪现象;同时兼收并蓄的信仰许多完全存在内在矛盾的思想和主义,甚至把他们臆想成完全是一致的、统一的、成系统的。他提出,这群人:

(more…)

February 17, 2005

[录像] 人工流产的恐怖真相 (defunct)

Filed under: Video, Gore and Gross
 

这个录像长约四分钟,是美国的一个反堕胎教育宣传片,标题是“The Harder Truth of Abortion”——人工流产之真相。它的目的是向人们展示被人流做掉的小孩已经具备什么样的人形,旨在唤起人们的同情,让人们了解到人流/堕胎实际上是一种谋杀,进而起到宣传反堕胎的效果。

要注意的是,本片中的胎儿全是在为早期妊娠做的人工流产中做掉的,换言之,是十四周以下的婴儿。实际上从录像中胎儿的大小可以判断,他们大约都是八到十周左右的胎儿。我们知道八周的婴儿已经开始形成手指,有独立运作的肾、肝器官,九周大小已经可以吸吮大姆指。本片展示的是做扩宫+吸宫/刮宫术后被取出的支离破碎的胎儿。对早期妊娠纵容的一个原因,是认为胎儿太小,尚不具人形,因此因堕胎而背负的伦理内疚感较小,不会认为这是杀“人”。而本片则通过展示胎儿的人型动摇人们的这一观念。当然,片子只向我们展示事实,对这些事实有什么反映,可以因人而呀

如果说通过观看该录像对我们的行为应该有什么启示的话,那么就是应该极力做好避孕措施,避免此种情况发生。

反堕胎(pro-Life)者关注的是胎儿,认为人流杀死了这些胎儿/人;

支持堕胎者关注的是母体,认为母亲做为生育人有权选择是否生育。对胎饵的态度,则是认为它尚未成人型,尤其是早期妊娠,因而不构成杀人。

本录像供稍后我在本Blog探讨堕胎问题时做参考资料。

以下是本录像。

[!警告!] 本录像内容血腥、恐怖,请慎重思考后再观看!

下载 (用Realplayer观看)

 

欧美犹太人常见姓氏

 

欧美犹太人常见姓氏

 

兔王 收集整理

 

在很多情况下,通过姓氏就可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犹太人。譬如Albert Einstein,一个熟悉犹太人的人,即便不知道谁是爱因斯坦,也能第一眼就从姓氏判断出他是犹太人。

 

以下是我收集的常见欧洲犹太人使用的姓氏。这里所说的欧洲犹太人,其实是指阿诗肯纳吉(Ashkenazi)犹太人:原指在欧洲、波兰、奥地利一带居住的犹太人。Ashkenazi,是古希伯来语中日耳曼的意思。阿诗肯纳吉犹太人使用的语言主要是意第绪语(Yiddish)。这种语言受日尔曼/德语影响极大,甚至被认为是一个日耳曼语分支,甚至是德语方言(dialect)。实际上, 意第绪语是一个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混杂语言,受德语影响很大,但也受斯拉夫语、阿拉姆语和希伯来语影响。不过,在语种划分上,还是将意第绪语看做是一种日尔曼语言。过去,意第绪语是西欧、中欧、东欧犹太人的语言。直到今天,仍然有四百万人在使用它。

 

过去绝大多欧洲犹太人没有姓。只是到了十八、九世纪才开始取姓。操意弟绪语的犹太人取的姓多为德语拼法,看上去就是德文姓。有的人甚至取的和真正的德国人一样的姓,如Schneider(裁缝), Fischer(渔夫)之类表示职业的姓。但大多数是犹太人新取的过去未有的姓,诸如GoldbergerRosenberg(”玫瑰山“)这样的姓。这些姓多有含义,但在本就不探讨了。

 

以下列出的是具有十足犹太人特色的姓。其中绝大多数为阿诗肯纳吉犹太人的姓。一但看到有人在用这些姓(譬如说,当你翻开一本美国人编写的教科书,浏览到作者的名字)你就知道,他们的拥有者十有八成是犹太人。不要为他们的德文拼法、词缀(e.g. -stein, -mann, -berg, -baum, -er, -thal之类)迷惑。此外,大量犹太人移民美国,随后对姓名做了更改。一些德文后缀也相应做了英语化处理,如-mann变成-man-feld变成-field。诸如此类。这些我就不一一列出了。

 

以下姓中,最常见的犹太姓,我用了黑体。

 

有些姓被并列,是因为它们是同源。同样的祖先,后面跟上不同的后缀,就发展成了不同的姓,如Goldstein, Goldberg, 都是Gold-

 


 

Abarbanel

Abramovich/Abramowitz

Ackerman

Adler

Appel

Aronowitz

Ashkenazy

Auerbach

Baumann

Baumberger

Barenbaum/Barenboim

Baum

Berg/Berger

Berlin/Berliner

Bern/Bernstein

Blatt

Bloch/Bluch

Blum/Bloom/Bloomberg/Blumberg/Bloomfeld/Blumfeld/Bloomfield

Brody

Bronfmann

Buchsbaum

Cohen/Cowen/Cohn (Kahn/Kuhn)

Danzig/Danziger

Davidovich

Deutsch/Deutscher

Dreyfuss/Dreyfus

Dresner/Dressler

Edelmann

Eisen/Eisenberger/Eisenstein

Eckstein

Epstein

Feinberg/Feinburg/Feinstein/Feiner

Feldmann/Feldstein/Felsenstein

Finkelstein

Fleischer

Frank

Frankfurter

Fried/Friedmann/Fridman/Friedner/Friedstein

Frum/Fromm

Garfinkel/Gurfinkel/Garfunkiel/Garfunkel

Gellner/Geller

Ginzburg/Ginzberg/Ginsberg

Gluckman

Goldberg/Goldberger/Goldburg/Goldstein/Goldenweiser

Goffmann

Greenberg/Greenbaum/Greenstein (Green)

Gross/Grossmann/Grossberger

Grun/Grunfeld/Gruner

Hirsch/Hirschmann/Hirschberg

Hoffmann

Horowitz/Horvitz/Horovitz

Issacs

Kagan

Kafka/Kavka/Koffka

Kahn (Cohen/Kuhn)

Kaplan (Copland)

Katz

Katzenellenbogen

Kessler

Klein/Kleiner/Kleinmann/Kleinberg

Koenig

Korn/Korner/Kornhauser

Koffmann/Kaufmann (Goffmann)

Kraus

Krugmann

Kuhn

Levi/Levy/Lowie (Lewis)

Levin/Levine/Lhevinne/Lewin

Lieber/Liebermann (Liberman)

Lurias/Luries/Luria

Mendel/Mandel/Mendelssohn/Mandelson

Mannheim

Melzer

Milstein/Milmann

Morgenthau/Morgenstein/Morgenstern

Moss/Mauss

Nadel

Neumann (Newman)

Nissenbaum

Nussbaum

Oppenheim/Oppenheimer

Pelzman

Perl/Perle/Perlmann/Perlberger (Pearl)

Pollack/Pollak

Popper

Rabi/Rabin (Rubin)

Rappaport/Rapaport

Ratz

Reis/Reismann

Rosenberg/Rosenthal/Rosenblum/Rosenstein

Roth/Rothschild/Rothenstein/Rothmann

Rubin/Rubinstein

Sachs/Saks

Satchi/Saatchi

Salzberg

Samuel/Samuelson

Schapiro/Schapira/Shapira/Shapiro/Sapir/Spiro

Scheier

Schlesinger

Segal

Selinger

Shein

Silber/Silberstein

Silvermann/Silverberg

Simmel/Semmel/Schimmel

Sokol

Solomon/Salomon

Spiel/Spielberg/Spielmann (Schapiro)

Stein/Steinberger/Steinberg/Steinthal

Stern/Sternberg/

Strauss

Vogel

Wallenstein

Weil

Wein/Weinberger/Weinstein

Weiss/Weismann/Weisser

Wiener

Wiesmann/Wiesenthal

Wohlfeiler

Wolfowitz

Yehuda/Yahoda/Yagoda

Zuck/Zuckermann/Zukermann

February 14, 2005

[MP3共享] 春节音乐会·十四首名家演奏钢琴曲下载 (defunct)

Filed under: 音乐

TERMINATED FOR GOOD!!!!!!!

!·暂·停·!



今天在我的MP3库(压了好几年了)中挑了几首钢琴曲,上载共享,作为新春音乐会。全名家演奏,看看就知道,不用多说。



作曲 Georg Friedrich Händel

曲名: Suites for Keyboard: Suites I.No. 2 F major Adagio

Suite D Minor Allemande

演奏: Keith Jarrett



作曲: Sergei Vasilievich Rachmaninoff

曲名: Prelude in G Op.32 No.5

演奏: Benno Moiseiwitsch



作曲: Claude Achille Debussy

曲名: Deux Arabesques No 1. Andantino con moto

Deux Arabesques_No 2. Allegretto scherzando

演奏: Walter Wilhelm Gieseking



作曲: Johann Sebastian Bach

曲名: The Well-Tempered Clavier II, Prelude No.3 in C-sharp major II

演奏: Sviatoslav Richter

曲名: Concerto BWV 974, 2nd Movement

Two and Three-Part Inventions - Sinfonia 2 in C Minor

演奏: Glenn Gould



作曲: Frédéric-François Chopin

曲名: Berceuse in D-Flat Major, OP. 57

演奏: Alexander Brailowsky

曲名: Barcarolle in F Sharp, OP. 60

演奏: Dinu Lipatti

曲名: Fantaisie-Impromptu in C Sharp Minor OP.66

演奏: Benno Moiseiwitsch



作曲: Franz Liszt

曲名: Annees de Pelerinage pPemiere Annee_ Suisse III Pastorale

演奏: Alfred Brendel



作曲:Johannes Brahms

曲名: Sonata No.3, OP.5 - ii. Andante Espressivo

演奏: Julius Katchen



作曲: Modest Petrovich Mussorgsky

曲名: Pictures at an Exhibition, iv. Glinka: The Lark

演奏: 忘了!

February 10, 2005

重大经典公共问题moral reasoning (10)

21) The freer the market, the freer the people.(市场越自由,人们越自由)
 
 
选择: 强烈反对
 
 
信奉市场越自由,人便越自由的是经济右派,在经济上是自由意志主义者(libertarians)。为什么市场越自由、开放,人就越自由呢?有许多种论证。其中最著名的,如我们数次谈到的诺齐克(Nozick)的基于伦理道义学(deontology)上的论证:从康德的伦理学出发,人皆有平等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人应被获得同等的尊重和关注,被允许按照自己的方式选择和行动;人都应被当作目的,而非手段。诺齐克认为这种强调个人权利和个人意志的自由主义哲学必然带来最小政府(minimal government):政府应当充当守夜人的角色,最小化对市场和其他社会生活的限制、干预,因为这些限制、干预往往妨碍个人意志的实现,阻碍个人去选择和决定自己的行为。诺齐克所引的最重要、经典的例子,就是政府通过再分配税制,对市场分配进行干预的行为。他认为这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对这些支持自由市场的亽来说,当个人摆脱了来自政府或其他机构的限制和干预,能够在市场上自由的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条件来决定、行动、交易,就是自由的,因此,市场越自由,人便越自由。
 
哈耶克有不一样的论证,不过并非是伦理学的。政府干预市场必然抱有某种原因,带有某种理想,就是说追求某种特定的善(conception of the good):譬如说平等。推崇自由意志的哈耶克当然会主张政府应当中立(neutral state),认为政府奉行某一种特定的善,会和其他不同意这种善的公民发生冲突,进而限制他们的自由;允许政府去追求这种善,就要给予它权力。政府会利用这些权力。打着善的旗号干预经济生活,并且逐渐干涉到我们其他领域的社会生活、个人生活,使我们越发的不自由。因此,为了保证自由,应该奉行自由市场,由市场从事一切的资源配置。
 
此外,大多信奉市场的知识分子,无论是像诺齐克这样的伦理学家,还是哈耶克这样的经济学家,都相信市场可以提高人的绝对福利。哪怕市场存在不公,它也能使社会上最穷的一批人提高他们的绝对福利。从这个角度看,这些人更“自由”了,因为他们掌握了更多的资源,用以帮助实现他们自己的选择,发掘自己的潜力。
 
然而,从我们之前数篇文章的批判可以看出,市场是有严重缺陷的。虽然说市场是一种很好的资源配置工具,要优于计划经济或者其他形式的经济制度,然而本身并非完美:市场在无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总会失灵,譬如我们之前说的垄断问题、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些都会减少人们的福利,进而限制人们的实质自由(减少了人们的选择)。然而结合题目所关心的自由问题,市场最严重的缺陷,仍然是它带来的不平等的问题:自由市场往往是不公的,会残酷地惩罚那些能力不高的人。这显然让我们想到了之前几篇文章中已被反复讨论过的机会平等的问题。通过对罗尔斯、德沃金等人的介绍,我们也了解到许多这些导致人们贫穷的因素,完全在人们的选择之外(如社会因素、个人因素),是强加给他们的。因为这些因素使他们受到市场的惩罚,是不公的(哈耶克等人否认市场不公的可能,因为市场的运作不是由任何个人意志决定的,某一特定的人受穷并非是任何人有预谋的结果。然而,鉴于市场对弱势群体的整体打击是可以预见的,那么推行自由市场的人就应当考虑到这种后果,若他们仍旧推行了自由市场,那么他们应当富有责任;我们也不能说市场不存在不公)。要真正的尊重、平等对待每一个人,我们要尽最大能力实现机会平等,消除掉那些不应由他们负责,但是在干扰他们选择和追求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超越形式上的自由,得到实质的自由。这种干预,其手段就是各种再分配方案和由国家提供的社会福利(教育、卫生等)。它预设了对市场的干预以及对个人的限制。
 
 
承认市场是一个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不一定是要赞同绝对的自由市场。相反,应该是市场和适当的政府干预相结合,由政府干预来消除市场失灵带来的负作用。
 
对于市场好坏的判断,我比较关心的是伦理方面的论证,就这一方面看来,自由市场主义者们做得并不成功。哈耶克自己就承认,很难找出什么特别合理动听的支持市场的伦理依据;诺齐克做了重大贡献,然而,选择从康德哲学出发,往往最后是推到罗尔斯、德沃金这样的平等自由主义哲学。而他们从机会平等原则出发的对诺齐克等经济自由意志主义者的批判,是致命的:自由市场不能保障机会平等;自由意志者们主张的形式上的个人自由(不受外界干预)是肤浅的、经不起推敲的。
 
更左的人,会质疑整个私有产权制度: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使生产资料(means of
production)被一小部分人掌握,而其他的不掌握生产资料,对这些人,则处于
依赖状态(dependence),马克思主义者们会说他们是在被剥削。由于他们的福利要依赖于雇佣他们的人,他们和这些雇佣者不可能存在完全的平等:无论是尊严,还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的选择。很可能,雇佣者们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优越性(我们在这里可以只比较收入水平一般的雇佣者和受雇者)。就和受雇者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更可以安排受雇者去按照他们的想法工作。而受雇者的选择很有限:干,或者被解雇。这些左派认为,后者是不如前者自由的。这种立场的问题是,会引入绝对的平等主义,转而支持共产主义,因而彻底拒绝了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工具。目前,无论是实践还是经济理论看来,这都是行不通的,现在它的唯一结果是使一个社会公民的绝对福利水平下降,进而减少所有人的自由。
 
我赞同私有权和自由市场,但作为凯恩斯主义者和经济左派,认为政府是规管市场的必要工具:防止市场失灵、减少市场带来的不公,进行社会再分配,发展福利事业,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化人的福利。
 
这些问题,我在前面文章已经说过两三次,这篇文章的许多内容和前面实际上是重复的,所以我就不再继续说了。如果看了前面的文章,从我的角度出发,各位针对自由市场,自然会得出和我类似的结论。
 
结论:把我向左推往 经济左派

(未完)

February 9, 2005

中共党旗党徽和苏联国旗、党徽比较

Filed under: 艺术, 历史
 2005-Feb-09

 

中共成立后,模仿联共(布)使用的党旗制作了自己的党旗。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对中共党旗的样式作了决定:“中共党旗样式宽阔为三与二之比,左角上有斧头镰刀,无五角星,委托中央办公厅制一批标准党旗,分发各主要机关。”这样,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制式党旗随即在延安诞生。由于无五角星,便能同当时的苏联国旗区分开来。然而除此以外,对象征农民的镰刀和象征工人的锤子的设计,中共和联共(布)/苏共亦有明显区别,并且表现在美观度上。


[UNCOOL] 先看中共党旗、党徽

 党旗  党徽


[COOL] 再看苏联国旗和党徽标志

     


可见无论是镰刀、锤子的造型,还是团案的角度,都是联共(布)的版本好看。如中共的镰刀的把柄过短,严重失真,其弧度优美度更无法和联共(布)版本比较。总体而言,中共的版本更粗糙、笨重、形象幼稚(圆头圆脑,看上去是“可爱”版?)、缺乏锐气、力量感和动感。不过也有人称这种设计体现了东方美学中强调的平衡和对称。见仁见智。我个人则认为,中共的这个标志只不过是苏联老大哥标志的一个水平不高的拷贝。

 

 

February 7, 2005

重大经典公共问题moral reasoning (9)

19) Governments should penalise businesses that mislead the public. (政府应该惩罚那些误导公众的企业)
 
选择: 强烈赞同
 
政府最终考虑的应该是公民的福利,而非企业的福利。对于误导公众(通过虚假的广告、关于公司内外的信息之类)的,应当受到制裁,无论是否为公民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因为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市场是一个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但纯粹的自由市场不是没有缺陷的。市场会出现失灵(market failure),其中一条原因便是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当公众对企业产品或企业本身经营状况的了解比企业自身少得多的时候。这时候,企业便有动机对公众进行误导,如夸大自己产品的质量;虚报自己公司的财政状况,诸如此类,以公众的福利为代价为自己某利的自私行为。
 
这种行为一方面很可能会给被涉及到的公民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会危及整个市场机制。当太多的公司在进行误导时,人们最后应该相信哪个公司呢?整个市场机制都会出现因为缺乏信任导致的危机。
 
政府因此为了防止市场失灵,进行适当干预的角色。为了建立一套安全可靠的市场体制,政府要建立一整套的游戏规则:有效的法制、法规,保护市场中各个玩家的权利,保证合同、交易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并受到合理保护。
 
误导公众以某私利的公司,亦负有伦理责任。刻意这么做,显然是不道德的;如果是非刻意的,仍然存在不道德,因为公司有责任尽最大力去向公众提供真实的信息,如产品信息;公司状况之类的问题。相比个人,公司亦有更大的能力,拥有更多的资源,去掌握这些信息。所以,公司负有避免误导公众的伦理责任。
 
因此,原则上,对误导公众的企业,政府应该予以制裁。
 
结果: 把我向左推往 经济左派
 
 
 
20) A genuine free market requires restrictions on the ability of predator multinationals to create monopolies. (一个真正的自由市场,应该限制掠夺性跨国企业制造垄断的能力)
 
选择;赞同
 
自由市场首先应该鼓励竞争;主流经济学认为垄断或寡头会遏制竞争,带来更高的价格,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但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因此,对各个行业的企业都加以限制,防止垄断地出现。
 
超越国内市场,进入国际市场,这个原则亦同样适用。尤其的,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倾销/掠夺性定价(predatory-pricing)来消灭竞争对手,阻碍企图进入市场的潜在企业,建立垄断,最终摧毁自由竞争。跨国企业的掠夺性扩张能力显然要高于国内一般企业,因为它拥有巨大的规模经济,并且可以利用它们触手所能及的整个世界市场来帮助他们实现他们的野心。一个有相当市场力量的跨国企业可以利用技术和资本密集的A国来搞研发,然后在拥有低劳动成本的B生产产品,然后拿到C国去以低于成本的卖价倾销,消灭该国的规模不大的竞争企业,从而消灭竞争,达到垄断。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消灭一个中等国家的竞争对手难度不大,因为掠夺性定价的成本可以被其他国家的市场所覆盖。
 
因此,应该立法(可由各国政府独立进行,亦可合作进行)限制那些对于遏制自由竞争、制造垄断的掠夺性跨国企业的出现。
 
结果:把我向左推往 经济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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