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弘明 -提灯的年轻女子 1920
歌川广重 - 江户百景之一 1857
Vincent van Gogh 仿浮世绘 杏树 1847
歌川广重 - 牡丹花 1847
Vincent van Gogh The Artist’s Bedroom in Arles 1889
高桥弘明 -提灯的年轻女子 1920
歌川广重 - 江户百景之一 1857
Vincent van Gogh 仿浮世绘 杏树 1847
歌川广重 - 牡丹花 1847
Vincent van Gogh The Artist’s Bedroom in Arles 1889
海尔问题
[…] 今天我看了一篇《经济学人》的文章,讲海尔集团企图走向世界,建立国际品牌的目标。这算是一个小案例,但海尔是个反面教材。文内的大致观点是,中国还要加大把劲儿,才能建立一个国际品牌,一个和日、韩企业能够媲美的品牌。里面把中国企业显现出的几点弊端总结得很精辟,我看了觉得国内这么大的行业领头样企业发展战略居然也这么糟糕。
企业产品特点:技术、资本密集性不高的低端家电产品:如冰箱、洗衣机等,技术含量低,资本投入较小,要求生产力和生产效率不高的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实际上中国企业是通过低的劳动力价格(成本优势)来获得竞争力的。
亚洲四小龙,四小虎在发展的中级阶段都是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如纺织成衣、玩具等)走向这种低技术含量家电,如香港的60年代生产的电子产品。然后,通过出口,积累资本、外汇,购买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力,然后生产技术含量和资本投入更高的产品。
中国在这一领域发展起来是可预见的。但是海尔作为一个大企业,发展上的问题有: (经济学人简单介绍了,我又更详细地总结的一下)
March 25, 2004
[灌水考古] 中西姓名差异
发信人: KGB (Jeune Seigneur),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从历史文化传统看中西姓名差异.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Mon Jun 3 22:25:53 2002)
说明:本文写与去年11月,内容非解释中西姓名起源,而旨在介绍一些常见的基于文化传统
的差异. 本文为散文性质,纯为基于常识的假说,尚无着手进行任何实际性考察证明,故不能排除其中所引资料有误.
十三 中国姓名与西方姓名 KGB
中国是一个重家族,轻个人的宗族式传统封建社会,然而西方则重个人,轻家族。这可以从中西名字的编排顺序得知。中国人将姓摆在前,名在后,以示对家族的尊重。而西方则反过来,把名摆在前面,表示对个人标识的重视。
然而事实是,中国人的名字多样性要远远丰富于西方,西方一般则只使用数量有限的一系列传统名字。举英美为例,名字甚至可以从字典后的附录查得,是为“常用名大全”。这些数量不多的名字中已有很大一部分直接来自其他国家,其他文化,如法,德,意,希伯来文等等。总体而言,英美国人所能取的名字是相当有限的(尽管实践中确实有人自己编造新的名字,然而毕竟属于少数)。反过来,重视家族的中国,作为一个民族而言,个人名字的多样性,复杂性却要远比任何一个西方社会要高,尽管中国也有大量的重名,然而比例上讲比较西方国家却要少得多(重名,非重姓)
再谈到姓氏,中国社会一直假定为—-人们重视自己家族历史,执着维持自己的家脉传统,并且传统上个人要屈从与家族或宗族。然而,结果是,如此大一个中国,如此众多的人口却只拥有将近80多个常见姓,外加不常见的数目大概为二百以上(有的估计更多,但无论如何不太可能超过一千),然而这仍然引人注目的少。同样使用汉字编性的日本民族,姓氏就远比我们丰富,大概至少有一万个以上。这里其中一个原因大概是日本人多使用两个字为姓,有的更多达三个字,因而概率上可能产生更多不同的变化。
可是比较西方来谈,可以称之小巫见大巫。几乎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对中国而言,都拥有难以想象的姓氏多样性。仅仅一个约克郡,拥有的姓氏恐怕就要数倍多于中国的姓氏总合(我们保守地假定总和为三百到五百)。将英国各郡,地区总计起来(英格兰外加威尔士,苏格兰以及爱尔兰姓氏),数目便相当惊人,虽然我这里并没有具体统计,但单位显然是以十万计。另外要提及的是,更大数目的家族姓氏则已早在历史中因为无继承人而消亡
其他国家,如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等,数目则恐怕更为惊人。同时,要指出的是,法国和德国的贵族姓氏均有特定的“标识”,即法国的姓氏前加de, du, de la等,而德国为von,von der和zu等(这是姓氏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的波兰的贵族姓氏标识为姓后面加wicy或orocki。这里代表了强烈的阶级意识,以及人们积极的使用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这种等级观念。一般认为中国文化没有这方面的传统。
唯一的解释是,中华民族大概确实非常忠实于其家族姓氏,其地步夸张到甚至长达数千年均未发生任何改变和修正。换句话说,几乎所有人都遵从于其远古姓氏,而自我们祖先以来的数千年几乎没有产生过新的姓氏。但尽管这样也有点不可思议。我认为更合理的解释还应当包括,第一,许多没有姓氏的人采纳了当时流行的姓氏;第二,许多姓氏出现了合并现象,即放弃本姓,而采纳更显赫一个家族的姓。这方面法律不同西方,不会加以禁止。官方行为如皇帝赐姓等传统。
至于西方姓氏,起源上比我们要复杂,譬如可以从职业,别名,乃至地名(很多贵族姓氏本为地名,这在中国就不常见,或者表现十分含蓄,即使有职业起源,现代人也难以从姓氏中做出判断。中国的古老大家也主要采用国名或采邑名为姓,大概不会像西方一样使用一个小村庄或小农田的名为姓)。以职业为源的西方形式非常多,最普遍的如Smith(铁匠), Carpenter(木匠)等(德文Schmidt, Zimmermann)。中国人则倾向使用显赫的官名为姓,如司马,司空等。金匠,渔夫这类我个人还没有听说过有‘明目张胆’用来做姓的。另外,西方人乐意将自己的姓氏在祖先的姓名基础上稍加变化。譬如Robert可以变化为Roberts, Robertson等。假如父亲名为John,儿子则可以直接在其名的基础上改姓为Johnson。这在中国也不符合我们的文化传统。
结果是,西方民族在一个本身起源就要十分丰富的现有姓氏系统上,千百年来不断的进行改姓,造姓运动,使得姓氏变得异常复杂。
总体而言,中国姓氏可以说没有多样性—-数目上惊人的贫瘠。其结果是,家族们在实践上已无法标识自己。举例来说,Percy家族在英国历史上可以说只有一家,从近千年前,一直流传至今(Northumbria公爵,该家族亦因出现在莎士比亚历史剧本而闻名,因当是《亨利四世》,具体记不清楚)。至于德国,其贵族姓氏则更是别具一格,从其拼法就可以看出其大概历史的和所谓‘贵族的程度’,如一个德国人告诉我,冯-卡拉扬的姓‘感觉并不太贵族’,而像von Trott zu Solz, von Stülpnagel, von Hammerstein-Equord, zu Bohna-Schlobitten这些姓,可以直接从其拼法猜测到其显赫和独具一格的程度,并且可以知道,历史上只此一家。如而von Bismark必然是彼斯麦家族,别无二家,而von Richthofen,von Moltke这些姓氏也在历史上独自扮演各自的角色。 在法国,名字标识力也丝毫不弱于德国,然而从拼法上看历史的能力大概要稍弱。
比较起来,如果谈到一个明朝的孙姓,恐怕很难了解到底指的是哪家。这是因为有许多人家,包括显赫的,可能采用该姓氏;因此孙本身就不能成为一个胜任的家族标识。再比如,一个明朝的浙江宋姓中上层人家,在不指明地区的条件下,如何将之与其他地区的宋氏家族辨别开来呢?同样,中国的姓氏也没有贵族标识,因而一个要饭的可以和皇帝同姓。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我要解释,就是中国没有严格的命名/取名/更名系统。尽管假定更名换姓要采取一系列的手续;在法国或德国,平民是禁止采用贵族标识的,在现代法国已经更改法律,理论上所有人都能更改新姓,如取贵族姓,需假定此姓已无继承人。但肯厚脸皮去盖姓的恐怕寥寥无几。在德国,至今仍有贵族组织,通过法律手段调查和干涉决定什么人能使用贵族姓氏,什么人不能。
在历史上,大多西方著名人物,只要提及姓氏,就知道说的是谁。偶尔一些常用姓,则要加上其名字的首字母(如D.H.Lawrence),以完成标识的任务。在中国,则要同时使用姓名,才能完成标识。偶尔极其特殊的,如二十世纪的蒋或毛,条件是将该姓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下,或者姓氏在历史长河中不常见,如毛等。然而仅仅说到彭,我们就不能知道指的是彭德怀还是彭真,说到刘就更莫名其妙了。因此仍然必须使用全名。比较一下,一说到丘吉尔,我们就知道指的是Lord Churchill的后代,现代英国最伟大的首相,政治家和军事家,同时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是温斯顿。指到克林顿,我们就知道是上任美国总统,指到中国的李就不知道是李瑞环还是李鹏(还是李铁映了)。
但中国姓名的重大优点是音节的简短,一般两三个汉字,两三个音节就可以完成任务,因而即使姓名同用,仍然不显得麻烦。这一点日本就无法比较,尽管日本姓氏较多,但主流姓氏重用现象依然严重。而且姓氏读音音节普遍较多,如山本为Yamamoto, 四个音节,柳泽为,五个音节。使用这么多音节,仍然不能完成标识任务,因而似乎不太经济。
另一个结果是,中国的姓氏要远远比西方古老。譬如姓任的(笔者姓任),一般说可追溯
到黄帝的第一代后代,为中国最古老的姓之一,有数千年历史。或者随便追溯其他几个常见中国姓,历史也可以达千年乃至数千年,但这在西方就不可思议了—-任何历史近千年的姓已为古老得‘难以置信’,事实上很多国家,如英国,人们使用姓氏的历史本身就不久)。一些显赫贵族的“古老”姓氏,也只有四五百年。
语言不能成为解释姓名变化的原因。假如说中国缺乏姓氏是因为我们只使用一个字为姓,而可选的字毕竟有限(如比较日本而言),那么如何解释我们比西方远为丰富的名字数量呢?英语国家拥有二十六个字母,却只创造了如此有限的名字(first name)。
总体而言,我的总结是中国人拥有大家族意识,其传统能往前追溯好几千年,而西方人则只有小家族意识。举例子,一旦父亲死去,儿子组成新家就可以使用新的姓氏,用来表示新的家族,而和以往家族没有联系。或者,不少贵族是封地一变,也就随之改姓(当然也有把两封地加在一块的)统而言之,他们意识上对祖先传统的联系比我们要弱得多。即使西方社会,尤其是上层社会,对姓氏开始尊重,其历史也远比中国要短。加之本身而言西方人采用姓氏的历史也十分的短。中国人的大家族意识,恐怕通过文化潜意识地渗透到每一个人思想中,尽管他不一定能够意识到。正是这种大家族意识使中国的姓氏如此好的保存了下来。。
谈完了姓氏,似乎可以把名字的多样性也解释一下。中国人的名字如此多样,原因显然是因为家族姓氏不能有效的完成标识任务。具体说,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太多的人姓张,那么理论上每个姓张的要尽量使用特异的名字,避免与他人重复,尽管这是不太可能的。另外,在传统中国宗族社会里,每个宗族均有一套复杂的命名系统,每一辈人都有专门的字与其他辈份的人区分开来(如名的首字),同辈之间也采用指定的不同的字(如名的第二字)。这里也代表森严的等级观念。
反过来,而西方则要简化得多,譬如Percy家族,现代的Northumberland公爵家族,有过去一连七代人使用同一个名字的历史(全部叫Henry)。因而,第一个父亲叫亨利,他后面的七代子孙曾孙全使用同一名字。在今天如大布什和小布什名字全为乔治,只有具宗教特性的中间名不同。西方人这么做显然是一种“延续精神”,把父亲的影响延续下来,儿子使用同名,似乎父亲的生命就延续了,‘大亨利变成了小亨利’. 在这点上西方人倒有点传统意识。然而这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显然这是乱辈份的行为,直到今天也无人能接受(至少我认定没有一个中国父亲会接受)。
西方人名字的相对贫瘠,也是部分源于他们的宗教意识。直到今天,采用圣经中的名字,或圣徒的名字都是十分普遍的事。这是西方的特色。当然许多亚洲文化,如阿拉伯国家,也大量采用伊斯兰教名字。
同时,西方人姓氏的多样性,也使得他们无须过分依赖名字来标识自己。
当然,事实是,同时重名重姓现象,在中西方仍然十分普遍。以上仅解释相对趋势。
发信人: KGB (兔子中的大熊猫。), 信区: Linguistics
标 题: Re: 请问英美姓氏的Mc前缀是什么意思?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Mon Mar 15 09:26:47 2004), 转信
全是从属关系,在姓氏中,
西的de,葡的de, dos, 意大利的del, di, della,
法国的de la, de, du, la,;e 荷兰的van, van der, 德国的von等等等等
但是只有德国的von (还有zu, aus dem, von der,von dem, vom等 ),
以及法国的那几个,为贵族标识;
德国的相对还是不错的贵族标识,法国的就不行了,19世纪末很多农民
也在姓前加de。后来的法国是可以随便改姓的,所以这个标识不灵了,
前总统d’Estaing的姓是盗用一家已无后的贵族家族姓氏。
据估计只有1/4的”de”字姓为真正的贵族后代。
不过德国也有购买或自添贵族姓的问题,
里本特洛弗的von就是自己加的
发信人: KGB (兔子中的大熊猫。), 信区: Linguistics
标 题: Re: 请问英美姓氏的Mc前缀是什么意思?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Sun Mar 14 05:57:43 2004), 转信
Mac/Mc是爱尔兰/苏格兰前缀,但使用者一般是苏格兰人,该词出自古盖尔人
意思是谁谁谁的儿子。我姓KGB,我的儿子可能是MacKGB
O’ 是谁谁谁的孙子的意思
Fitz是受法文fils影响,还是儿子的意思。所以上几词意思大同小异。
MacDonald
O’Sullivan
FitzGerald
《座头市》 - 北野武的自然力
[…]
这部片子整个就是一部戏剧式的狂欢:这个作品几点是我尤其欣赏的,那就是它的节奏感;它的作态;它充满的无数瞬间的灵感;它巨大的娱乐性:武斗场面和一些小的幽默;它对一两个副主题/子故事的巧妙叙述;它的摄影,它的音乐,对我而言实在非常的美,给我带来全方位的愉悦。
节奏和作态我想要一起说:这个片子存在一种奇妙的,北野式的节奏;片子全程中的音乐,尤其是最后接近失控的高潮,便是这一节奏的直接表现:戏谐,狂欢,疯狂。剧情、叙事的节奏则在我的语言概括和表达之上,不可言说,只能透过亲自看片子来体会。他的作态我原来一直不懂的欣赏,但今天我算是学会欣赏了;我过去总觉得他的作态过于戏剧性,人为而不自然,甚至到了失控的地步,这是在我是看他从前的片子时,不断产生的感觉。我认为这种失控破坏美感,违反我的崇尚自然的美学。但今天我看北野武的片子,则学会欣赏这种出奇不意的戏剧性作态:每一个情节、音乐的作态,都是整合整部作品不可或缺的因素;我今天才发现这种作态,无论多么夸张和不真实,也是美的:这些作态全是瞬间的灵感:瞬间的艺术创造:它们既是造作,夸张,戏剧的,又是自然的,真实的,王阳明的(我现在老爱引用王阳明,但客观上王派心学对日本的影响简直是无所不在;这个根源大概在道家的“德”,但禅宗和王阳明的影响是直接的)。这里是一个自发(spontaneity)、自然(naturaliness)和 人工(artificiality)、恣意和独断(arbitrariness)的伟大合题。我之前总自动的在审美上偏向于前两者,而否定戏剧性的作态和夸张;没有想到戏剧性的夸张也可以是自然而真实的。两者和谐的相结合,才是美,并且是一种力,一种自然力。这部片子的好,就在这里,我到今天才学会欣赏这种美和力量,不得不说是受了一个新的美的教育,经历了一个新的美学启蒙。
(more…)
发信人: KGB (炸弹人),
标 题: Re: 德语verstehen如何翻译?
原意为理解,实际为一种特殊的理解,心灵体验式的理解, 此词在英文中不译,
该词主要为韦伯和Dilthey使用,为新康德主义的重要产物之一,是该主义对科学研究方式蔓延到人文学科里的泛滥局面的一种抵制,认为不应该用科学,价值中立,居外人式的像观察研究物理化学一般的手段研究人类社会. 对人的行为应当使用verstehen的办法来研究和解释,所谓verstehen是一种人类特有的能力,即能通过想象的办法了解他的人的想法,他人行为的意义. 比如你可以想象你是另外一个人,遇到某种情况可能会做出什么反应,或者你可以想象你是另外一个人,对这个人就某件事的原因作出’设身处地’想象.设身处地的相仿就是verstehen的核心之一.人的主观猜想和发挥占了绝对重要的地位.而非所谓的旁观者价值中立的客观分析.
韦伯等人认为研究人类行为应该要用versthen的办法通过此法对研究对象的行为赋予意义.为诠释主义社会学的奠基式观点此种观点后来很大程度影响了符号互动主义和民族方法学等
March 19, 2004
[…]
屠杀的流水作业化,合理化(rationalisation),非人格化的构成是多因的,另外未必是有意识构成的, 学者的讨论容易越搞越复杂,赋予越来越多深奥的意义.和诠释,社会学的解释就有这个毛病.
搞毒气屠杀主要是两个原因, 研究设计出这个方案的也不是什么思想家,而是非常实际地考虑最眼前的问题.几乎纯粹是一个技术课题.
1 增加屠杀速度 用后颈枪毙,一枪一个的手段太慢,党卫军特别组(EINZATSUGRUPPEN)和从国内招徕的普通警察在乌克兰,立陶宛之类前苏联境内国清理犹太人时全方位工作,一次也只能杀万把人.一次屠杀两万人的就是非常高的数字,按这个速度歼灭纳粹认为效率太低,.
2 屠杀过程对执行方的心理冲击很大. 希母勒到东欧视察了党卫军特别组的屠杀时当场晕倒.因为太恐怖.很多执行人员都得了心理病状,压力太大.如有的屠杀采取一对一形式,每个人员选择一个对象,领他到林子里然后枪杀,其过程太长,对双方都是煎熬,甚至双方都想进快完成.枪杀时距离很近,脑浆体液会溅到执行者一身,甚至脸上,非常恐怖,造成的心理冲击不可估量. ‘应当用什么办法将执行者和被执行者隔离开来’
即使在当时,军队也已注意到了屠杀的心理负作用,大多严格要求士兵不得围观屠杀,不能参与屠杀.不能’使我们的作战部队受到影响’.
3 技术上毒气谋杀的可行.焚尸炉的营建使超大性规模的尸体清理成为可能等等.为物质,技术前提.
4 在集中营里特别使用犹太人别动队来执行如清理尸体等问题, Primo Levi认为纳粹主观上确有德国人意图让’犹太人自己收拾自己’的思想,有点幸灾乐祸,另一方面也是实用主义地将执行屠杀者最大可能地和被屠杀者分离,德国人不用亲手参与杀戮. 实际上整个屠杀成了非人格化的工作,职业分工,异化均在屠杀中出现. 要注意的是这些步骤全是无意识地自然构成.不是有人幕后统一的系统策划.
让犹太的’顺从的走入屠杀室’面对死亡, 动机主要是避免不必要的抵抗,省得麻烦,而非想要占什么心理优势. 另外毒气室确实用作淋浴,最起码是两用的,很多在西部集中营的淋浴则根本不是毒气室,而是一般的消毒室. 包括奥营在内,由太囚者确然参加过淋浴和消毒(入狱以后,甚至多达数次),奥斯威辛等数营亦均有女性存活,入狱时进行了消毒步骤.实际上毒气问题是大屠杀否定者的一个主要依据,认为浴室从来没有被用作毒气室.
另外犹太人在集中营完全是个大融炉,很难说一个真正有统一标识的民族,毕竟犹太人是遭其他国文化同化最严重的民族之一,世俗犹太人和传统正教犹太人差距亦非常大.里面的不同的次民族圈间文化,物质纷争均非常严重,帮派林立,主要按他们来自哪个民族国家,操什么语言决定.如操意第绪,德语,波兰语的波兰犹太人和操意大利语的意大利语犹太人,匈牙利语的匈牙利犹太人就是对立的几几帮人,往往成员拥有的只有对本集团的忠诚.缺乏对大集团的忠诚.
所谓的背叛在道德,理性上都没有什么问题. 应以宽容的眼光看待在极端环境下人性的求存表现. 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理性’,我看更准确地应该说是本能. 本能最终占了上风,而在常规道德上则是反理性的
发信人: KGB (Jeune Seigneur),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为什么要证明神的存在几个原因.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hu Jun 13 22:40:30 2002)
挂一漏万.
1) 搭建理性与信仰之间的桥梁. (Reason and Faith)
康德前还混为一谈.主要为非中立的有神论宗教主义者.
2) 教会委任,教会鼓励,教会默许.(在科学越来越重要的近几百年来)
如笛卡尔证神,先修正圣安瑟姆,再套用其怀疑主义,最终先证人再证神,
虽然颠过来了,但是教会是满意的.笛卡尔也很小心.
3) 辅助产品. 如物理,天文学家研究过程中,突然需要一个神,一个第一因,
一个根本力量,顺手证得知.如牛顿等.
4) 拯救宗教,拯救道德.
罗素说,在科学下,圣经完蛋了,宗教(基督教)完蛋了,道德也就完蛋了.
所以要拯救道德,拯救宗教.
于是就有了邪恶理论. 没了神还有什么正义?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 群魔>中说, 没有了神,那么就什么都可以干了.
(也有学者认为这句话不是陀的发明创造)
5) 中立的科学家.
证着玩的.
所有的证神办法缺点.
证出来都是泛神的,无法达到预定要求.
realism vs idealism in IR
这两个词在二十世纪初是一组两元对立的,代表看待国际政治的根本不同视角;
最粗浅的说,朴素realism是一种权力政治论,以权力,利益的角度看待国际关系,
认为国家和个人一般,都是自私的,无限追求自己的利益,如有可能同时削弱旁人利益.
手段则是赤裸裸的军事,物质实力.
国际社会是无政府式的, 没有最高仲裁,类似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造成纷争,
霍布斯本人属于自由现实主义者(liberal realism),相信国家与个人还是不同的,
不一定在无政府下导致互相的全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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